我是一条金毛狗子,名叫梅茜。以前我叫梅西,因为老爹最喜欢的足球运动员是这个名字。后来老爹喝得东倒西歪,叹口气说:“草!”于是给我加了个草字头,我就变成了梅茜。 我问老爹,那我名字怎么读。老爹说,让人家以为我们没钱,其实我们还是没戏。知道你要去很远的地方,但是一定记得回头看看我。就算我不在你的视线里,也请偶尔转过身, 说不定带着你呼吸的空气,会漂洋过海,会横跨星空,会被季节轮换时带起的风,一直吹到我身边。我的嗅觉很好。我是梅茜,我喜欢你,我在想你。我喜欢安慰,不用语言的那种。
狗子的自信都是主人给的, 我从畏畏缩缩变成小区一霸,都因为我爹没来由的骄傲。 2010年,老爹去抱狗,宠物店的姑娘好心地提醒他说:“这条金毛的种不纯。” 很小我就明白了,人类喜欢混血儿,说混血儿聪明漂亮,但人类不怎么喜欢混血狗。 来宠物店的客人,许多都是特别懂品相的。哈士奇要三把火,边牧要七白三通,这些学者连狗子身上多块黑毛都无法接受,更别提我了,他们说我太失格了。我的毛没有那么金黄,而是闪亮的奶茶色,我的脸比金毛冠军的标准细了些,恐怕这辈子也无法整容。
其中有两个朋友是假的。我不太明白,不爱何必装欣喜。 老爹说不能点名,因为万一见面, 你还是要假装热情,我还是要假装雀跃。 每天都有人指着我说:“哎,快看小金毛!” 我以为自己真的很小,看着走路经过的泰迪窜过草坪,在我家院子的栅栏钻来钻去,非常羡慕。于是鼓起勇气也去钻,结果卡在栅栏里了。 本来我打算用屁股先钻的,后来发现方向不太好把握,就用头先钻。才过去一只耳朵,半张狗脸动都不能动了。 其实还蛮疼的。 院子虽然很小,世界虽然很大,但不能钻出去,要堂堂正正从门口走出去,不然会被卡住脸。
长大后我不叼拖鞋不啃茶几,还是被揍过一次。 那天看到辆车停在楼道口,我突然心里难过得要死,撒腿跑过去蹲在车门边,仰头用力摇尾巴。我想和以前一样上车。车里下来陌生人,被我吓到尖叫。老爹冲过来揪我耳朵离开,边跟人道歉边骂我。我嚎啕大哭, 老爹默默看着我。这是最后一次。后来就真的长大了。 小边牧和他的妈妈就住在我的隔壁,他是我在这个小区认识的第一个朋友。 有天我们路过小区门口的超市,小边牧浑身湿漉漉的,傻傻地坐在石头台阶上。